浙江精神病患者遭護工性侵 院方稱「未有求救,疑較主動」惹爭議

撰文:林芷瑩2021-02-11 04:00更新:2021-02-11 05:02

浙江杭州一名45歲患有精神分裂的女士,近日在醫院治療期間遭到男護工性侵,對方卻聲稱雙方是自願發生關係,而院方更以受害者沒有發出求救或求助的信號,以及病房監控中患者疑比較主動為由解釋,引起輿情哄動。

受害者家屬武女士認為,妹妹病情加重與被侵犯有關,醫院管理不善應該承擔責任。警方已介入事件,將對受害人的性防衛能力進行司法鑑定,再確認是侵犯抑或自願。

武女士表示,妹妹透露自己被人強暴。(影片截圖)
武女士表示,妹妹透露自己被人強暴。(影片截圖)

武女士透露,妹妹的精神分裂症已治療十幾年;妹夫患有尿毒症,幾個月前去世。今年1月初,妹妹因病情惡化入住杭州餘杭的民安醫院,其後卻要求回家,更聲稱自己懷孕。武女士於是帶妹妹檢查,發現她並沒有懷孕,但對方表示自己被人強暴,「她說晚上護工餵我吃完藥,我就睡著了,不知道身上爬了一個人,就是男護工」。

武女士翻查精神病房的閉路電視紀錄,發現妹妹被侵犯的整個過程都被拍下,而涉事男護工卻聲稱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。據了解,受害人是住在8人間的病房,病房內的女患者均患有精神疾病,年齡介乎20至70歲不等,她們都生活在自我意識中,對周圍發生的一切漠不關心,而照顧8名患者的一男一女護工為一對夫妻。

醫院負責人稱,受害者人曾有幾次跪下向自己借電話。
醫院負責人稱,受害者人曾有幾次跪下向自己借電話。

院方確認受害人曾與男護工發生關係,又指醫院有查房機制,但發生此事是防不勝防,亦不可能1、2分鐘就查一次房,而女患者在整個過程中沒有發出過求救或者求助的信號;從病房監控上看,患者甚至比較主動。醫院負責人又透露,受害者人曾有幾次跪下向自己借電話。

武女士認為,妹妹是精神病患者,醫院所謂的主動是她無意識的反應。她表示,妹妹當時致電她要求回家,懷疑護工以電話作為條件,要求妹妹與他發生關係。對此,院方表示會嚴肅處理涉事男護工,但目前無法讓他出面,也拒絕提供聯繫方式。

院方以受害者沒有發出求救或求助的信號,以及病房監控中患者疑比較主動為由解釋,引起輿情哄動。(影片截圖)
院方以受害者沒有發出求救或求助的信號,以及病房監控中患者疑比較主動為由解釋,引起輿情哄動。(影片截圖)

武女士指出,護工應該受到法律制裁,而醫院方面管理存在疏忽,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。醫院負責人則稱,醫院管理制度完善,護工的私人行為不應該讓他們承擔責任。

律師表示,若受害者事發時的精神等級無法控制自己的意識,就不存在是否徵得她同意,只要發生關係,就可以推定是強姦。若公安機關認定是強姦,醫院則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。

(綜合報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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