患前列腺病翁求如廁不遂 拿刀痛斬親兒 官接納衝動犯案囚16月

撰文:李慧娜2021-08-16 05:17更新:2021-08-16 06:28

退休老翁不滿31歲兒子佔用家中洗手間抽煙,不讓他上廁所,拿菜刀斬傷兒子,他早前承認意圖傷人罪。辯方求情指,老翁出現前列腺問題,兒子拒讓他用洗手間後,他要強忍不適,加上遭兒子責罵,才一時衝動犯案。法官今日(16日)判刑指接納老翁的解釋,同意他只是在盛怒下失控犯案,雖然兒子傷勢嚴重,但考慮到兒子已原諒老翁、老翁的身體狀況、60年來奉公守法等,判他囚16個月。

被告王伯松(79歲,退休人士),承認在2020年10月2日在鯉魚門邨的住所內,惡意傷害男子王華利。

要求用廁所遭子拒絕兼被罵

辯方求情指,被告有前列腺問題,曾在醫院接受手術,現更被懷疑患有前列腺癌。被告事發前的早上去了飲茶及晨運,返家後向兒子表明想用洗手間,但兒子拒絕,要在洗手間外強忍不適,更遭兒子責罵,因此在一時衝動下犯案。

已獲兒子原諒

辯方續指,被告事後感到後悔,在家人探監時也有關心兒子的情況,兒子亦已原諒被告,望法庭考慮到這次只是單一事件,予以輕判。

案情指,31歲男事主為被告的兒子,事發當日事主在家中洗手間吸煙,被告返家後著兒子讓他使用洗手間,但兒子沒有理會。被告便突然手持菜刀,不發一言斬了兒子一下,兒子推被告出洗手間,並叫被告冷靜,但被告卻再用菜刀斬事主,兒子接著跑入睡房躲避,最終報警。

兒子身上多處裂傷頭髗骨折

兒子身上多處出現裂傷、頭髗骨折等,需要留院27天,及後需要接受物理治療及職業治療。被告在警誡下稱,因一時激氣才斬兒子。

案件編號:DCCC 133/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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