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醫盧國章未診症已開藥罪成 醫委會判罰除牌一個月但緩刑六個月

撰文:馬煒傑2021-08-24 11:37更新:2021-08-24 12:21

私家醫生盧國章於2015年涉嫌未有診症便向一名3歲男童處方藥物,又未能診斷到男童感染肺炎,延誤轉介更好治療。醫務委員會連續兩日進行紀律聆訊,今日(24日)裁定盧國章其中一項未經診症開藥罪名成立,但未能及時斷症及轉介治療則不成立,判處他由註冊醫生名單除名一個月,但緩刑六個月。

男童母親及外婆今日亦有到場旁聽。(馬煒傑攝)
男童母親及外婆今日亦有到場旁聽。(馬煒傑攝)

由於盧國章早前已承認於2015年4月30日在未診症下處方藥物予男童,並認同該行為不恰當。醫委會研訊小組經商議後,今日裁定盧國章未看症便開藥的控罪成立,其餘控罪則不成立。

代表律師於求情時提到盧國章於聆訊開始時已承認未經診症開藥,願意對受害人作出誠懇道歉,又呈上曾由他治療的小朋友所繪畫的求情圖畫。另外,盧國章亦已購買儀器,以為兒童病人測試血液含氧量以提高診斷準確度,並指日後再犯同樣錯誤的機會微乎其微。

研訊小組:應妥善紀錄及向病人交代病情

醫委會稱由於考慮到盧國章有良好紀錄,於聆訊過程中態度合作,判處他由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,緩刑六個月,研訊小組強調,紀律研訊主要目的是為了維持大眾對醫療專業的信心,而非對被告作出嚴厲懲罰,故作出上述判決。

研訊小組經過兩日聆訊後,裁定盧國章未經診症開藥成立。(馬煒傑攝)
研訊小組經過兩日聆訊後,裁定盧國章未經診症開藥成立。(馬煒傑攝)

研訊小組亦提到,被告的醫生筆記中有不少自創的縮短字眼及圖畫,只有被告才可理解當中內容。被告指出有懷疑男童患上肺炎,但未有於筆記中有紀錄或與病人家屬商討,強調專業醫生需與病人清楚交代病情,並將病歷紀錄妥善保存。

專家證人:病情可急速惡化 難判斷是否錯誤斷症

專家證人今早作供時指醫生懷疑病人有肺炎時會量度呼吸頻率,但小朋友未必能配合;現時沒有公認標準決定是否需轉介病人至專科醫生,需依靠醫生當時判斷,但由於肺炎病情有機會急速惡化,可於一至兩日甚至最短於8小時急速惡化至需要抽肺水,而由於病歷未有明確紀錄當時病情,加上雙方證供矛盾,故難以判斷當時是否有錯誤斷症及需要轉介。

專家證人又提到,被告雖已處方抗生素予男童服用,但由於未確診男童患上肺炎,應保持跟進男童病情轉變,一般會囑咐病情如48小時內未有好轉,需再次覆診,唯被告僅表示與病人的默契,服藥後未見效用會於3至4日再求醫,所以未有特別囑咐病人再求診。

男童母親譚太(音譯)昨日作供時曾透露,兒子2015年4月30日發燒,於是到盧國章的診所求診,但當日盧休假,並在未經診斷的情況下處方退燒藥等藥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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