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意播毒!內地女染愛滋病毒仍無套賣淫 恩客恐怖下場惹網民熱議

撰文:布萊恩2022-12-28 22:10更新:2022-12-29 11:47

內地發生駭人聽聞的惡意傳播性病案,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有「HIV(愛滋病病毒,人類免疫缺乏病毒)」,仍從事賣淫活動,並隱瞞自己有愛滋病病毒,與「恩客」在無戴安全套下性交,被法院裁定傳播性病罪罪成,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,並處罰金5,000人民幣(約5,600元)。而「恩客」的感受下場,亦惹來網民關注熱議。

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染愛滋病毒,仍從事賣淫活動,被法院裁定傳播性病罪罪成。(影片截圖)
一名女子明知自己染愛滋病毒,仍從事賣淫活動,被法院裁定傳播性病罪罪成。(影片截圖)

綜合內地媒體報道,被告尹姓女子已被湖南省疾控中心確診「HIV」陽性,且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並領取藥物。惟今年9月21日,尹女明知自己「HIV」陽性,仍與曾姓男子於長沙市雨花區某小區的租住屋內進行賣淫嫖娼活動,更在不告知曾男、未使用避孕套下,與曾男發生了性關係。

法院認為,尹女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從事賣淫行為,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性病罪,依例判處尹女有期徒刑1年4個月,並處罰金5000人民幣(約5600港元)。法院強調,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感染愛滋病病毒,卻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,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,可構成故意傷害罪(重傷)。

法院強調,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感染愛滋病病毒,卻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,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,可構成故意傷害罪。(示意圖/gettyimages)
法院強調,明知自己患有愛滋病或感染愛滋病病毒,卻不採取防範措施與他人發生性行為,使他人感染愛滋病病毒,可構成故意傷害罪。(示意圖/gettyimages)

案件引來網民熱議,斥責「這種行為確實太缺德了!」、「真是恐怖」。也有大批網民關注涉事男「恩客」下場,「只想知道這男的現在什麼感受」、「不用戴的,最痛」、「男的是嫖娼罪吧」。

於本流動應用程式或服務內所刊的內容、療法、建議只供參考,並不能當作任何形式的醫療建議、診斷或診治。如有需要請儘早求醫,並向相關專科醫生或專業人士了解。